[發問]請問車禍和解後續問題

看板traffic作者 (小胖)時間6年前 (2018/06/23 16:1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新手發文,有格式或貼文方式錯誤,請大哥大姊糾正。 以下正文 ----------- 小弟對律法與院方處理流程不太懂,實在求助無門只能拜託各位大哥大姊。 還請各位大哥大姊多多幫忙,若有認識的醫療專業的人,還請幫幫我。 之所以上來求助,是因為實在是處處碰壁,真的沒辦法了。 --------------------- 事情是這樣子的,小弟去年十二月,與別人發生車禍擦撞,今年4/24日談和解時對方求償 ,理由是無法工作 在家休養三個月,下圖為當時他提出的診斷證明。 但因為小弟覺得對方證據不足,所以調解失敗。 下圖診治醫師為賴醫師 開立病名為外傷性尾骨骨折. https://imgur.com/1yuR2Xh
接著5/22日第二次進行和解,對方提出下面這張診斷證明書。 下圖診治醫師為徐醫師。 開立病名為尾底骨閉鎖性骨折(為何跟上一張病名不一樣..,還是這兩種是同一種病嗎?) https://imgur.com/mlMkhsx
問題在於,第二張的診斷書為107/5/17日開立,且診治醫師並非當初的賴醫師也並非 12/28日替對方診斷的醫師,而是這位徐醫師。      換句話說,對方事隔半年後到醫院去開了這張診斷書,但開出來的人既非12/25日的診斷 醫師也非12/28的診斷醫師,但卻加註了"宜休養3個月"等字。 請問事情相差半年後開出這樣的診斷證明合理嗎? 看起來就像是.....對方為了跟我求償,請醫師加註了需休養三個月等字....。 請問"宜休養三個月"這樣的話,在病人的病歷裡面會紀錄嗎? 如沒有,又為何會有這樣的加註呢...?   還有一疑點是,對方說是尾底骨骨折,上網GOOGLE了一下,發現尾底骨骨折是很嚴重的, 但看對方能走能坐還能跑...實在是不像網路上說的那麼嚴重...。 下圖為尾底骨骨折的範例圖 https://imgur.com/H523NRg
  目前有寫信給衛生局求助,但對方說因為涉及隱私所以無法調查其診斷紀錄,如有需要再 調查須提供具體證明,所以衛生局的部分..不行了。 接著耳聞對方母親為民意代表,父親為警友會站長........ 實為不知所措,無處可求,還請各位大哥大姊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17.72.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ffic/M.1529741986.A.71B.html
文章代碼(AID): #1RBWAYSR (traff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