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停車格內發生擦撞
事故說明:
當時停放在靠近十字路口的收費停車格內,準備要上車,開門時查看過並無來車,正要
關門的時候風太大車門彈開抓不住,導致跟後方右轉過來並且要向右停靠準備要接我前
方兩位乘客的車輛發生碰撞,直接將我的車門向外折
當下立刻報警,警察還問對方是要靠邊停我前方的停車格嗎,對方說他要直行,但他其
實是白牌車行,要接站在我車前的兩位乘客,所以直接靠近我,但直行根本不可能靠右
,警察跟對方說好要回警局確認行車紀錄的影片,當時我的車門損毀無法關閉 等待拖
吊車中,沒辦法即刻前往警局,讓我處理好再過去,之後到警局,不但不做筆錄,只給
了登記聯單讓我們找保險公司自行處理,向警政署詢問後,該名員警卻開了一張“臨時
停車或停車 未依規定開門這條“,但我們並非沒有查看…對方是右轉後出現的,況且
我是上車並不是下車,對方不可能沒有看到,但員警只丟了一句有問題去申訴…問他罰
單金額,也只說繳了就知道…
我想雙方都有責任吧,但這種處理態度及程序讓人很難認同,想請問這種狀況該如何處
理呢?
還請幫忙給點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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