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追撞車禍請益加上對方不連絡的處理

看板traffic作者 (ROIA)時間10年前 (2016/02/11 23:41), 編輯推噓5(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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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105/01/08 二、雙方財損+人損: 對方沒受傷汽車後保險桿掉漆刮傷,我方右膝輕微瘀青機車撞得超淒慘慘得讓人不敢相信,皆未送醫 三、有現場報警做筆錄,對方有移動車子(靠邊停) 四、保險公司: 對方不知道自己有甚麼保險,我方只有強制險,我方保險公司因為對方沒受傷就醫所以保險公司未介入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 、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地點:六線道雙向路段,中間是雙黃線沒有路口、岔路和紅綠燈,速限50,慢車道有白線路邊停車但不影響視線也未影響中間車道的行駛。無人證或是錄影畫面。 情況:對方為汽車,我方為機車,同在中間車道行駛(路上沒寫是禁行機車或是機車專用),雙方車速原先差不多約40~50,汽車欲靠右停車、急減速至20並向右靠,我方剎車時對方已經在我方車正前方,剎車距離不足急煞之後撞上。 對方後保險桿有輕微刮傷,我方機車一堆問題(...略過有哪些,反正撞得不可思議的嚴重)但是並未倒地 示意圖如下,雖然同車道但是我是靠著右側白線騎,撞擊點也是在白線旁。 http://imgur.com/FUPumzt
六、問題: 1.我沒看見他有打方向燈,對方堅持他有打,但警員表示撞擊點在原本的車道所以方向燈不影響,但是沒有燈我哪知道他要右靠,他是很快速的減速並同時靠右,真的不影響嗎? 2.家人說因為我剎車不及撞上所以肇責在我,但是他是在左方又是轉彎車,而且我不是距離他很遠到他轉彎沒關係一定要我剎車不然會撞到,他不需要讓我嗎? 3.我個人行車習慣想請問有沒有問題,因為曾經騎腳踏車被路邊停車的車門打倒(他打歪把手插到我肚子整個人倒地他還落跑),所以我不敢騎在路邊停車的車旁,所以我習慣騎 在中間車道的白線旁(當然不是禁行機車的車道,就是往內靠而已,四線道還是會騎慢車道),想請問這樣會有問題嗎?有聽到對方抱怨機車怎麼騎在那裏。 4.有照推定報案筆錄留聯絡資訊,但是對方不接電話(我也不想打沒打幾次就是了...)傳簡訊也沒有回,我需要做甚麼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55.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ffic/M.1455205307.A.4D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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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未保持安全距離 次未依規定使用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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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電話找員警或調解會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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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不到再考慮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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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無法主張他轉彎又左方車該禮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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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警察說打燈不重要因為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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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呢?(撞到的時候他根本一半在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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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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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前車隨意切換車道轉彎不打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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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時間可以歸責於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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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就是隨便開沒關係有車禍是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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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沒保持距離撞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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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向同車道並沒有直行轉彎車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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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騎慢車道,那就有變換車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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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同車道變成單純前後關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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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安全規則94條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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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條文,他沒有說明前車轉彎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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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撞擊時對方已經一半跨越車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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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還算同車道嗎?也就是說如果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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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偏一點點在慢車道就是他侵犯我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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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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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同車道內我隨便急煞蛇行出車禍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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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那這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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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的漏洞可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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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同向同車道並不管你是轉彎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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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車有隨時注意前方狀況並保持安全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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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的責任在,如果前車未善盡提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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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會被追加次要肇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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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車輛分屬不同車道,當然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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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換車道的路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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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 交通部10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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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路字第1010413264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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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講你跟對方的距離大概多少,你速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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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的話也至少要保持20-25公尺以上的安全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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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聯絡不到就申請調解吧,調解不成就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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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提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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