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營業的一些糾紛

看板toberich作者時間5年前 (2018/10/21 02:49), 5年前編輯推噓3(3020)
留言23則, 6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先感謝大大們解疑惑】 甲乙兩方在大陸合夥小吃店,甲方是大股,甲方覺得店沒未來性決定頂讓or結束營業,乙方想賤價收購股份,價格談不攏,甲方就決定清算設備分錢,乙方也同意了 一、乙方的損失有1.設備賤價回收的差價2.房東的押金合約未滿拿不回來;相當於乙方要求賠償當初投資額全款(雙方另有糾紛參見二),甲方有義務賠償嗎? 二、乙方同意清算設備之前,甲方有答應賠償房東押金的部分,之後朋友告知押金是共同承擔虧損(乙方有欺詐之行為),甲方有義務賠房東押金的部分嗎? 合約上法律部分只有這條,雙方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 ----- Sent from JPTT on my HUAWEI EVA-AL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0.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540061392.A.A4F.html

10/21 02:53, 5年前 , 1F
乙方想繼續經營(轉售價格談不攏),甲方要賠償所有損
10/21 02:53, 1F

10/21 02:53, 5年前 , 2F
失嗎?
10/21 02:53, 2F

10/21 11:49, 5年前 , 3F
我的親戚們也合夥做生意,但是得到的教訓就是不只親兄
10/21 11:49, 3F

10/21 11:49, 5年前 , 4F
弟做不成,現在告上法院變仇人
10/21 11:49, 4F

10/21 12:31, 5年前 , 5F
想認真作生意就不要找親友合夥 太容易摻雜情緒成份
10/21 12:31, 5F

10/21 12:33, 5年前 , 6F
頂多是找親友籌資金 經營面一定要自己來
10/21 12:33, 6F

10/21 15:29, 5年前 , 7F
合夥就是不太好,即使白紙黑字寫清楚,還是不太容易規範
10/21 15:29, 7F
變賣設備那些錢。已經按投資比例分錢了。。

10/21 15:29, 5年前 , 8F
拆夥的資金及產物分配,因為隨著時間改變:在金錢上有匯率
10/21 15:29, 8F

10/21 15:29, 5年前 , 9F
,在產物上有折舊等相關問題。 如果當初合夥合約沒特別寫
10/21 15:29, 9F

10/21 15:29, 5年前 , 10F
到,那麼就不太好處理了。 如果真要處理,那麼就是先談當
10/21 15:29, 10F

10/21 15:29, 5年前 , 11F
初投資比例來分配原本的及獲利的資金+產物,這樣比較不會
10/21 15:29, 11F

10/21 15:29, 5年前 , 12F
有問題。
10/21 15:29, 12F

10/21 15:31, 5年前 , 13F
產物的部分比較不好處理,可轉賣提升價值,但不轉賣,不好
10/21 15:31, 13F

10/21 15:31, 5年前 , 14F
對分。
10/21 15:31, 14F
※ 編輯: mike24712 (101.137.154.190), 10/21/2018 22:28:44

10/22 10:26, 5年前 , 15F
變賣的東西本來就不值錢,除非你能證明市價確實高出很多
10/22 10:26, 15F

10/22 10:26, 5年前 , 16F
。那不是詐欺行為,你要有證據證明他承諾要負擔押金,
10/22 10:26, 16F

10/22 10:26, 5年前 , 17F
不然計入雙方分擔很公平
10/22 10:26, 17F

10/22 13:10, 5年前 , 18F
您應該去生活法律版問 因為你想走法律 就是雙方咩送的問題
10/22 13:10, 18F
合約是一條(未履行合約內容依相關法律辦理)。我發問的是兩個問題@@

10/22 13:11, 5年前 , 19F
如果是經營的部分 甲方想清算設備 乙方想繼續做
10/22 13:11, 19F

10/22 13:11, 5年前 , 20F
比較簡單的方式就是請二手設備商來估算設備回收價格
10/22 13:11, 20F

10/22 13:12, 5年前 , 21F
乙方以這個價格 用股權比例買下這些設備 自己繼續經營
10/22 13:12, 21F

10/22 13:13, 5年前 , 22F
您列了兩條 但最後寫合約法律上只有這條 到底是一條還兩條?
10/22 13:13, 22F

10/22 13:14, 5年前 , 23F
而且這兩條最後都是問號 哪有合約會寫問號的
10/22 13:14, 23F
※ 編輯: mike24712 (101.137.111.193), 10/22/2018 14:27:47
文章代碼(AID): #1RotZGfF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