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合夥情況下的成本計算
我也想問一下,我目前也是跟人準備合夥擺攤賣吃的
想問一下我目前預訂的算法有沒有問題
由於我正職工作還有,一個月可能只會有3-5天去幫忙
所以我的算法是
當月收入-[人事成本(時薪計算)-食材成本-租金-貸款分期]=分紅
如果當月收入成負,雙方要各自拿錢補足,這樣對嗎
還有甚麼有缺的嗎
※ 引述《kittylee1021 (旅行風景)》之銘言:
: 和一位朋友合夥成立工作室
: 原本計算收入的方式是:
: 當月收入 扣除 賣出商品成本 之後再按比例分配薪水~
: 最近朋友說想把計算方式改為:
: 當月收入 扣除 當月支出 之後再按比例分配
: 兩個算法的差別是
: 原本的計算方式是把商品成本(像包材)攤提到每個月有賣出的商品裡
: 後者是把當月有支出的金額直接一次扣除,就不另外計算每個商品的成本
: 想請問各位前輩,哪種計算方式是比較合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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