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合夥情況下的成本計算

看板toberich作者 (失控貓)時間10年前 (2014/07/24 14:39), 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也想問一下,我目前也是跟人準備合夥擺攤賣吃的 想問一下我目前預訂的算法有沒有問題 由於我正職工作還有,一個月可能只會有3-5天去幫忙 所以我的算法是 當月收入-[人事成本(時薪計算)-食材成本-租金-貸款分期]=分紅 如果當月收入成負,雙方要各自拿錢補足,這樣對嗎 還有甚麼有缺的嗎 ※ 引述《kittylee1021 (旅行風景)》之銘言: : 和一位朋友合夥成立工作室 : 原本計算收入的方式是: : 當月收入 扣除 賣出商品成本 之後再按比例分配薪水~ : 最近朋友說想把計算方式改為: : 當月收入 扣除 當月支出 之後再按比例分配 : 兩個算法的差別是 : 原本的計算方式是把商品成本(像包材)攤提到每個月有賣出的商品裡 : 後者是把當月有支出的金額直接一次扣除,就不另外計算每個商品的成本 : 想請問各位前輩,哪種計算方式是比較合理的呢? -- ☆失控是生活的態度-歡迎來新家走跳☆ http://keiiy49.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41.10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oberich/M.1406183962.A.3CA.html

07/24 19:18, , 1F
要不要把盈餘撥小部分為『公司持有現金』?
07/24 19:18, 1F

07/24 19:18, , 2F
以避免說哪個月跑出虧損,結果沒人願意掏錢這樣。
07/24 19:18, 2F

07/24 22:14, , 3F
沒錯 要留一部分當作準備金喔@@
07/24 22:14, 3F

07/24 23:30, , 4F
好,會列入考量
07/24 23:30, 4F
文章代碼(AID): #1JqAeQFA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