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修訂及版務處理釋疑

看板toberich作者 (原來如此)時間12年前 (2012/08/09 02:16), 編輯推噓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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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修訂部分如下 一、本版的討論範疇為創業或與當老闆的相關心得及經驗分享,與主題無關或悖 離主題的文章將視情況推文警告或刪文處理。 請注意 1.本版上的相關資訊皆為版友自行提供,版主並未提供背書和查證。請在尋找合作或是相 關廠商時,多方評估後再做決定,若對任何疑慮可以先來信詢問版主。 2.版主無法處理個人糾紛,請小心並審慎評估後再做決定。個人事務的討論請謹慎,若內 文涉及個資,或有引戰之嫌,版主將刪文並劣退。 八、請遵守網路禮儀,使用挑釁、汙辱、攻擊性態度及字眼挑起爭端者依情節輕重處分。 *本版禁止下面各項不遵守廣告禮儀的文章內容。 a.注音文、火星文 (中文難以形容的聲音不受規範)     b.一行文、無意義灌水文 (字數請滿30字)     c.鬧板、洗板、無意義推文、廣告文     d.引戰文章以及推文 (嘲諷、攻擊任何人)     e.人身攻擊、擅自公佈他人個人資料、信件等違反站規行為     f.吐嘈、謾罵意味的情緒性標題、文章與推文      g.無正當理由修改推文 *[33m*違反以上版規,將視文章爭議狀況,鎖文或刪文收精華區。推文部份違反將視情況 給予警告或一周以上的水桶。*[m 十一、.公告文不得回文,違者刪文劣退。如對公告有疑問,請洽版主。 十二、違反版規者,版主將視情節警告,警告不果將獲得浸水桶一個月以上。 =版務釋疑= 1.判決基準 文章代碼(AID): #1G8JLtG2 的判決基準 這篇的判決是針對這篇公告(文章代碼(AID): #1G7-rS3o) 發表後 推文違反版規的部分判決 長期收看創業版的版友應該知道版主很少判決 主要是因為大家可以在這裡開心的討論 所以基本上我都採用柔性勸導 但是 最近因為爭吵事件過於頻繁 所以版主以後會改變管版的標準 請大家注意版規 2.申訴方式 如果對版主的判決不服怎麼辦? A1 可以找另一個版主 A2 可以去組務申訴 版友有權利質疑版主的公正性 但是,來信污辱版主,例如因為認識就判輕這樣的話 (且如果見過一面就叫認識,創業板我應該認識一千多人) 這些來信讓我感到十分的憤怒,而且覺得被羞辱 我會保留我的法律追溯權 3.有關"失敗經驗系列"的文章 文章內容引戰的意味過重的部分 已刪除收入精華區 以上 祝大家事業順利 創業版版主 AMYHUA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26.129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14.32.126.129 (08/09 02:29)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14.32.126.129 (08/09 04:01)

08/09 08:10, , 1F
竟然有人這樣來信..........
08/09 08:10, 1F

08/09 08:40, , 2F
我以前當版主常常收到一堆爛信 都不是情書..
08/09 08:40, 2F

08/09 09:34, , 3F
那我來寫情書給愛咪
08/09 09:34, 3F

08/09 12:21, , 4F
Attui大不是要找女朋友 現在有機會可以安慰一下板主....
08/09 12:21, 4F

08/09 13:38, , 5F
高攀不好吧..XD
08/09 13:38, 5F

08/11 23:54, , 6F
我看到失敗經驗事主的部落格就有影射A版主的意見了阿
08/11 23:54, 6F

08/11 23:57, , 7F
明明A版主已經判另一事主一年水桶了還被影射
08/11 23:57, 7F

08/11 23:58, , 8F
由次可見,版主真的難為阿! 看到文章嚇一跳 @@
08/11 23:58, 8F

08/12 00:03, , 9F
08/12 00:03, 9F

08/15 01:18, , 10F
我也嚇了一跳 看來以後一天不上站我都要請假
08/15 01:18, 10F
文章代碼(AID): #1G8gpse6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