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違法!曠職1分罰10元 3.5小時扣薪2380元!

看板toberich作者 (我是大帥哥)時間12年前 (2011/08/21 22:27), 編輯推噓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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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錄自 Yahoo 新聞 2011.3.21 ============================================ 台中一名張同學到餐廳打工,7月底有事,前一天向公司請假3.5個小時, 但是沒被批准,公司認為她曠職在先,以1分鐘10元扣她的薪水, 但張同學說,她時薪才80元,就算曠職了3.5個小時, 公司卻一共扣她2380元,怎麼算都覺得不合理, 勞工局則說,員工曠職或遲到,公司可以按比例不給薪水, 但不能罰錢 張同學拿出打工的薪水存摺檢查,7月份薪資少了2000多元, 她氣的向勞工局投訴,她說7月底臨時有事,前一天向公司請假3.5個小時, 但公司事後記她曠職,每分鐘還要倒扣10元。張同學:「我沒來,我曠職的話, 就不要給我錢就好,為什麼還要1小時還要被扣680元。」 張同學投訴她在餐廳打工,時薪80元,但曠職3.5個小時,除了領不到本薪, 還要扣遲到罰款,1分鐘10元,等於3.5小時沒來上班,就被扣了2380元。 張同學爸爸:「因為1個月才領7000多元而已,一次就扣了2000多元,這樣太不合理。」 張同學家人質疑老闆亂扣工讀生薪水,但餐廳業者說根本不是這樣。 餐廳老闆:「她表明她要去玩(家族聚餐),當然員工有請事假的權利, 但我們也有核准的權利。」 業者表明,當時沒有核準張同學的假,她就是曠職,但根據勞基法規定, 勞工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張同學遲到或曠職,老闆可以看她沒到多少時間, 按照「薪資比例」不給薪水,但不可以罰錢。 餐廳老闆表示,已經將多扣的薪水匯給張同學,也對她寄出存證信函, 她曠職當天,餐廳調派其他人力幫忙,造成的損失,將向張同學求償。 ===================================================================== 看到這則新聞,覺得不是很合理, 想請問各位創業的先進,關於員工曠職大家都如何處理? 照這則新聞看來,似乎只能不給付曠職時數的薪資,不能有任何罰則?! 這樣員工不就愛來不來隨便他了? 頂多那幾個小時沒領到錢?! 那公司的損失誰來賠? 對其他守時的員工又將如何管理? 小弟疑惑,請各位先進賜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11.64 ※ 編輯: taiger 來自: 1.171.111.64 (08/21 22:28)

08/21 22:32, , 1F
不給薪不算罰則?守時的給獎金阿~太誇張的請他離開?
08/21 22:32, 1F

08/21 22:48, , 2F
把妳的員工當家人去看待 有必要這樣跟他扣嗎 累犯另當別論
08/21 22:48, 2F

08/21 22:53, , 3F
勞基法說不得扣薪 但你可以不給"獎金" 薪資結構可以自己想
08/21 22:53, 3F

08/21 22:56, , 4F
故意曠職那種不如資遣吧 合於勞基法12條不用給資遣費
08/21 22:56, 4F

08/21 22:58, , 5F
那餐廳不懂勞基法 這新聞請大家不要知法犯法 但總有法律邊緣:p
08/21 22:58, 5F

08/21 22:59, , 6F
還有 時薪80...勞工局怎麼沒罰餐廳老闆 怪了?!
08/21 22:59, 6F

08/22 08:48, , 7F
...時薪80...
08/22 08:48, 7F

08/22 12:15, , 8F
時薪八十??? 喔喔~~在台中!!!SAD
08/22 12:15, 8F

08/22 22:16, , 9F
最後一句才是重點吧 他老闆要告他 要賠償呢
08/22 22:16, 9F

08/23 12:37, , 10F
老闆去告員工求償,很浪費司法資源又不得不為,所以個人不認
08/23 12:37, 10F

08/23 12:38, , 11F
同勞基法不得有罰則的規定,不然勞工局來審理是否過當,推給
08/23 12:38, 11F

08/23 12:39, , 12F
法院,法院都在辦這些小案件,真的覺得浪費人力
08/23 12:39, 12F

08/23 12:41, , 13F
再則,就算老闆勝訴,求償又要耗費另一波國家人力在收受文件
08/23 12:41, 13F

08/23 16:41, , 14F
這種餐廳不用公布出來讓大家拒絕消費??這樣對嗎??
08/23 16:41,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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