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uStar計畫合理嗎

看板toberich作者 (HEY:Sowieso下棋)時間13年前 (2010/09/30 14:22), 編輯推噓6(6013)
留言19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剛收到消息,ustar政策疑似大轉彎!? 本來版友和補助規則有提到,繳交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和籌備處帳戶 補助款實報實銷就可以完成請領. 現在據聞,若成立公司籌備處,後續並無確實成立公司者, 必須要補助款項全數追回! 如果是後者更新辦法,是否划算 當一個公司運作後,發現不行運作, 最快解散是半年後解散公司以減少每月個必需支出, 這樣團隊的成本負擔有多大呢? 雖然風險是必須創業要承擔的, 但之前計畫並沒有這些規定,完全是突如起來, 因此在想對於鼓勵學生創業是否是一種不好的政策? 面對這樣的情況,要怎麼輔導團隊比較好呢? 請教各位高人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17.58

09/30 14:33, , 1F
最大的成本負擔應該還是所謂的"機會成本" 要綁半年這件事情
09/30 14:33, 1F

09/30 14:34, , 2F
基本上每個月成員能拿到的薪資都不多 所以...看每個人的想法嚕
09/30 14:34, 2F

09/30 14:37, , 3F
失敗的話還要解散費,會不會算是騙來推上斷頭台?還是OK?
09/30 14:37, 3F

09/30 15:26, , 4F
應該沒甚麼遣散費的問題吧 都是創業夥伴 股東 失敗了就失敗了
09/30 15:26, 4F

09/30 15:47, , 5F
如果公司成立半年後,運作不佳倒閉應該不會追討吧
09/30 15:47, 5F

09/30 15:48, , 6F
但如果成立籌備處,不完成申請,或者拿到錢就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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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5:49, , 7F
那當然說不過去啊!這意圖頗明顯,根本在浪費人力物力資源...
09/30 15:49, 7F

09/30 18:24, , 8F
我也覺得這樣蠻好的,以免一堆人還是用"學院"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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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8:24, , 9F
只是為了申請,而將失敗的風險加在評估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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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8:26, , 10F
^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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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1:05, , 11F
改成這樣才有意義 雖然還是一堆方法可解 只是比之前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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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1:05, , 12F
不然大家弄個籌備處領35w就爽歪了 創業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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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1:10, , 13F
成立公司不一定要花前 六個月內可不開發票亦可申請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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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9:20, , 14F
但是不要忘了一個重點,政府只希望成立公司數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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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9:21, , 15F
能都成功最好,但失敗虧錢那是自己的事情,參加這補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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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9:22, , 16F
補助不夠就要自己燒錢,得衡量要不要燒,政府不會幫你衡量!
10/01 09:22, 16F

10/01 14:19, , 17F
如果你的計畫實行有困難 你應該去找育成中心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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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4:20, , 18F
而不是在質疑計畫要你正式成立公司 創業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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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4:20, , 19F
又不是政府逼你創業 計畫書也不是政府幫你寫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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