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營利事業項目的問題

看板toberich作者 (dating)時間15年前 (2010/09/15 12:0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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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版上各位先進有沒有試過生產能源的創業類別 有些問題想請教... 目前我國有針對企業發展再生能源的相關獎勵政策 (eg:公司投資再生能源設備可享租稅優惠.售電等等...) 而設備最後產出的電力.能源仍會被出售, 所以對於企業而言是投資活動的產出, 會計告訴我,既有此出售行為,必然得開發票給買方,作為報稅的項目 有2個問題請教 1.若公司本業非電力供應業,只是為享賦稅抵減而裝設再生能源設備, 但設備output之電力售予台電,仍屬生產行為, 這樣,我公司需要去變更營利事業項目嗎? 2.若公司以購買土地.房產為投資活動,若按1之邏輯,是否也得去經濟部辦理變更? 謝謝 ------分隔線------ 我不是創業者 只是家裡的小公司目前業務萎縮,若再找不到新路的話,大可能收掉 但我不想讓它消失,因為它年紀比我大,父親用它養活我們一家... 思考家族成員的職涯,似乎有創業基因存在:   曾祖父開米店;祖母開布莊;大伯父和父親都開公司 但到我這一代大家卻都受雇於人... 之前看一系列富爸爸的作品,我開始思考自己是不是在走回頭路 所以,來到這個版學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27.16

09/15 12:35, , 1F
你上上輩掌握了食衣住行的一半 其實應該不愁吃穿吧
09/15 12:3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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