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請勿把自我介紹的文章直接當成廣告發表
因應太多人拿自介當廣告
因此增列版規第三條第二項
*請注意,自介文中不得包含,頂讓出租等廣告相關文字,但可以介紹自己的營業內容和
需求(如徵求夥伴或上下游廠商等,與創業相關的內容。
當初本版增列廣告選項的原因
是因為創業的人本來就會需要一些廠商
但是基於因應站規
故規定自介過後的人才能波廣告文
用意是證明你是版友 所以需要發廣告文
但是
不是讓大家直接拿自介文廣告
最近因為這樣的文章增多
不得不增列版規 請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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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33.175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22.116.133.175 (09/14 01:29)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22.116.133.175 (09/15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