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網路創業板板規 (2010-09-09修增)

看板toberich作者 (Embeded Funny)時間13年前 (2010/09/09 20:35),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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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sion 2.5 date 2010-09-09 網路創業板 板規初版由 KOC 於 Sat Mar 3 01:22:54 2007 制定 板規beta由 jhc0723 & reflynet 於 Sat Mar 13 22:14:30 2010 修訂 板規beta由 jhc0723 於 Thu Sep 13 20:30:30 2010 修訂 ─────────────────────────────────────── 1. 在網創板發表文章請與網路創業或網路相關,非相關的議題請多利用 創業板toberich、攤販板stall、發明板image。 若欲刊登純發包、接案性質的徵才文章,請優先考慮codejob、soho板。 2. 經營網拍者,文章須與網站架設、或網路服務應用與行銷相關,若無相關討論 價值,請po至網拍賣家板toberich或e-seller板。 3. 廣告傳銷網賺商品各類廣宣資訊,禁止直接發文。 允許廣宣方式:: 發文內容若言之有物可利用簽名檔 4. 發文具有廣宣判定疑義時,以下面原則決定是否刪除: 1. 作者ID於本板誠意發言紀錄2次以上。 2. 具創新且正當之產品服務,或該文具有足夠內容價值可 供板友參考。 3. ID 到達一定上站次數 (輔助參考) 4. 發文內容嚴重違反板規第四點者,板主有權劣退。 5. 偽裝成內容廣告文,板主有權劣退。 6. 問卷調查,未符合本版內容者,板主有權劣退。 7. 標題分類未符合者,版主通知後,未經改正後,板主有權刪除。 5. 網創合作夥伴之"徵才文"可以張貼,但判定後 若 a.非為正當產品服務 (歡迎板友提供情報) b.該文除徵才目的外,不具足夠內容價值資訊可供板友參考。 c.不與網創相關者。 有其中之一者將予告知並逕刪除。 徵才文建議包含:1.個人或團隊目前情況、2.創業主題模式概介、3.徵人型態 (兼職、全職、募資、合夥、興趣投入、業餘交流)、4.若為兼全職是否有酬、計 酬方式。、5.團隊或是公司名稱 經板主評定為資訊不足之徵才文,逕移至精華區12.資訊不足區請自領回修改。 6. 不當謾罵、汙辱、人身攻擊者,依情節輕重處分。 7. 文章發文者若沒有正當理由或解釋,禁止任意刪除他人推文。 8. 發表文章或回覆三行內請盡量使用推文,否則過短文將直接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KOC 來自: 118.168.245.222 (01/09 23:00) ※ 編輯: reflynet 來自: 122.117.3.76 (03/13 22: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09.21

09/09 21:39, , 1F
版主好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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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2:42, , 2F
XD..我要向amy妹妹學習...cc
09/09 22:42, 2F

09/10 13:22, , 3F
推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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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9:38, , 4F
不知新增版規是否有溯及既往???
09/10 19:38, 4F

09/10 19:39, , 5F
個人認為版規可以人數規模增加後再嚴限!否則畫地自限
09/10 19:39, 5F

01/13 22:34, , 6F
01/13 22:34, 6F

01/26 01:31, , 7F

02/03 14:29, , 8F
分享不錯的資訊:http://now.to/6h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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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YDHt92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