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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你的文章內談到你們在美國認識. 那麼我猜想你應該知道. 這句話大有問題:"他說他會帶我去". 1.除非你們兩人有人能夠負擔你也去唸書的費用 (不論ESL or 學位). 2.F2只有合法配偶能夠申請. 若兩人都沒有錢負擔你的費用 那麼 你是無法能夠去的. 當然 除非你只去觀光個一兩個月 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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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等你三十歲,他的爸爸媽媽阿公阿媽就會接受他離婚嗎?. 等你三十歲,他的爸爸媽媽阿公阿媽就不會怕小孩子沒有完整的家庭嗎?. 現在小孩還小,那要等到小孩多大了才不算小?. 在許多爸媽的眼裡,孩子就算四十歲了也還小呢!. 等到孩子上國中,又會說是叛逆期,不方便. 上高中、上大學、上研究所....又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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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可怕. 他也是說等我三十歲 如果我能維持這種愛情到那時. 他會對我負責任. 他也覺得現在孩子還太小... 但我真的不覺得等我三十歲的時候. 孩子夠大了嘛?. 我覺得是不是我門都太軟弱 所以寧願相信那個遙遠但微薄的希望. 而不是正視其實我門早就應該退出. 最近我常在想 其實如果我自己喊停. 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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