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linaZeiss 水桶

看板third-person作者 (姐姐...)時間17年前 (2009/03/05 23:29), 編輯推噓2(3118)
留言2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經板友來信檢舉後,板主判定 ElinaZeiss 違反板規一,帶有非第三者觀點的說教, 又因為以推文觸犯板規,根據板規四,處以水桶兩個月處分,期滿來信解除 :) 一、 禁止無意義謾罵以及挑釁或偏激言詞,禁止帶有非第三者觀點的說教。 (於 12/16/2008 16:36:39 Tue 修正) 人身攻擊或意圖挑釁者,水桶一個月,並視情節輕重給予劣文處分。 刻意鬧板者,永久水桶並劣文退回 四、 以推文觸犯板規者,水桶加倍 (於 12/16/2008 16:36:39 Tue 修正) 因為推文犯規的人,沒辦法用劣文處罰,所以水桶加倍。 違規內容如下:

03/04 10:23,
依此篇論,所以第3者是完全有權利當第二者的救贖者?!
03/04 10:23

03/04 10:24,
第3者妳以為妳是誰啊!難道第二者跟你在一起就不會有問
03/04 10:24

03/04 10:25,
題和抱怨 然後你們永遠都是溝通最良好,很可笑耶!
03/04 10: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9.250

03/05 23:37, , 1F
不過我到覺得她說的不無道理,只是語氣太差了。
03/05 23:37, 1F

03/05 23:39, , 2F
就論點而言,的確值得讓第三者放在心底警惕,只是用嘲笑
03/05 23:39, 2F

03/05 23:39, , 3F
反諷的確不太好..
03/05 23:39, 3F

03/06 09:05, , 4F
誰跟他扯甚麼救贖?在一起是種權利嗎?沒把事情本質搞清楚
03/06 09:05, 4F

03/06 09:06, , 5F
根本就沒辦法把事情弄懂...放心底警惕甚麼?就算是老公也
03/06 09:06, 5F

03/06 09:06, , 6F
是另一個完整的個體,而不是你的附屬財產,人與人之間都會
03/06 09:06, 6F

03/06 09:07, , 7F
有彼此面對的問題,不是第三者就會沒有問題,請把文章搞懂
03/06 09:07, 7F

03/06 09:08, , 8F
再來討論...不然等於是無意義的文字而已!
03/06 09:08, 8F

03/06 10:29, , 9F
我不認為和第一者不合可以拿來當作劈腿的理由
03/06 10:29, 9F

03/06 10:30, , 10F
m大的論點感覺就像是 因為和第一者感情出現問題
03/06 10:30, 10F

03/06 10:30, , 11F
擁有第三者是無可厚非的...
03/06 10:30, 11F

03/06 10:30, , 12F
和第一者有問題應該是先分手 在和另一個人在一起
03/06 10:30, 12F

03/06 10:31, , 13F
和附屬財產一點關係也沒有 這裡只論人是否對一段感情負責
03/06 10:31, 13F

03/06 11:50, , 14F
對感情付責任的態度不是必然,不是因為在一起了就只能對你
03/06 11:50, 14F

03/06 11:51, , 15F
一個,而是必須經營和感激的事。我沒有說無可厚非,而是,
03/06 11:51, 15F

03/06 11:52, , 16F
的確有人是這樣,若問應不應該先分手...這麼說吧,照理智
03/06 11:52, 16F

03/06 11:52, , 17F
的說法是最好先分手才不傷人,但是不是“必然要”。你知道
03/06 11:52, 17F

03/06 11:53, , 18F
我想表達的嗎?沒有甚麼是必然或應該..也沒有甚麼“一定是
03/06 11:53, 18F

03/06 11:54, , 19F
第三者和第二者共同傷害我”這種事..因為自己不會知道很多
03/06 11:54, 19F

03/06 11:54, , 20F
時候自己也造成了對別人的傷害而不自知。話別說太滿。
03/06 11:54, 20F

03/06 22:27, , 21F
..........
03/06 22:27, 21F

03/07 02:38, , 22F
樓上噓點在哪裡....
03/07 02:38, 22F
文章代碼(AID): #19h-_YBh (third-per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