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的愛情-01
喜歡一個人,通常有兩種結局,不是對方也喜歡你,就是對方不喜歡你。
而我則是,對方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所以談論不上喜歡或者不喜歡。
也許,即使對方知道我存在,但她可能也不會喜歡我,這機率高達百分之99。
而殘餘的百分之一,僅僅是我遙望天空,私自施捨自己的肯定自信。
從以前至今,我靠著僅存的百分之ㄧ的機率,我無法喜歡上別人,
甚至主動示好的女生,也都讓我一一婉拒。
這要命的喜歡,讓我從純樸的學生時代延伸到競爭激烈的商場時代,
算算時間,也已經12年了。
第一次看見她,是在我研究所的歲月,見到她的第一眼便讓我瘋狂著迷,
但我沒有把瘋狂表現在外,我的內心始終因她而激盪澎湃著。
她,出現在網路相簿,我喜歡去逛她的部落格,看她文字之間透漏出來的心事,
一起感受她的生活點滴,那感覺好像她在跟我分享她的心事一樣,
在跟我訴苦抱怨生活的不如意,我偶爾會在文章中回覆一些我的想法與建議。
我可以從她的文字當中,發覺她是位可愛又聰慧的女孩。
她不僅外表亮麗外,思考上也相當有內涵與深度,
有時候她更會俏皮的將她的可愛歌聲分享給大家。
我是如此的迷戀與愛戀,就那樣子隔著一張19吋的LCD螢幕。
那麼我對她而言呢!!!!
我只是她眾多Fans當中的其中一員,她的部落格人氣始終居高不下,
所以她只當我只是支持她的網友之ㄧ,而那是很微乎其微,
那像是她走在街上,別人對她投以的驚艷眼光,她只是淡然笑之。
嚴格來說,我對於她,什麼都不是,這很現實卻很殘忍。
表白???
笑話,多少人對她留言悄悄話,我想這裡頭表白的大概佔一半,
我不想當那些四處狩獵碰運氣的無頭蒼蠅一員,儘管我充滿滿腔的真情愛意。
我選擇靜靜閱讀關於她的一切,靜靜欣賞她的甜美笑容。
我喜歡泡著一杯溫醇濃郁的咖啡,香氣在我房間瀰漫開來,鼻子輕靠湊聞著,
嘴微微吹著杯緣下的咖啡,一口一口慢慢將溫熱不燙口的咖啡啜飲入喉,
緊接著打開電腦連上她的部落格,一起跟她感受生活的一切。
我也曾被她的一些愚蠢出糗的行為,笑的快將入喉的咖啡噴灑在螢幕前。
我想,這大概是我自以為是的兩人幸福。
網路與現實是不同的,很多人這樣子跟我說。
也許她現實生活,愛挖鼻孔,不時會亂放屁,愛發大小姐脾氣,
講話也有可能尖酸刻薄,心機重且愛猜疑等不好的事情。
但,我都笑而不答,因為我發現,不管是現實生活,還是網路的她,
都是一樣那樣甜美且善解人意。而這也是我瘋狂愛上的主要原因。
博一那一年,當我從台中北上台北遊玩的時候,我一個人在一間知名餐館用餐時,
她優雅的推開餐館大門,並與身旁的友人並肩走著,從我的座位旁擦身而過,
選定位於我後面的第一張桌子坐下,我愣住許久,我感覺背後有股陽光照射,
我好想回頭去迎接那道光束,只是我身體幾乎整個僵住,定住了。
唯有耳朵豎了起來,我聽到她的甜甜笑聲,那聲音真切的感覺就跟部落格一樣,
她那亮麗迷人的外表比相簿更加吸引人。
那天,她更是有耐心的安慰身旁傷心難過的友人,那一切說理與談笑,
早已讓我相信網路與現實幾乎畫上等號,她不是帶著面具出現在網路上。
她們起身挪椅的聲音,驚醒了發呆的我,這一切的偶遇,
也許只能是這輩子的唯一一次,我好想起身走向前去,告訴著她,
我真的很喜歡妳。
但,我知道,我只能被當作路人甲的搭訕,甚至惹來對方的厭惡,
發燙的椅子讓我屁股漂浮於椅子之上,當她們結帳即將走向大門的那一刻,
我起身用力朝她們招招手,她們先是往後同時看了一下,發現並沒有其他人,
再狐疑的看我一下,噗嗤的雙雙笑了出來,她的眼神掩著笑意,注視著我一秒,
視線轉而往前在推開大門走了出去。
我瘋狂愛上她了。我確信著。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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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3:3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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