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標點符號 冒號的用法

看板teaching作者 (一副奔跑的靈魂)時間15年前 (2011/03/27 16:31),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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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批改國小作文 對於標點符號有些不確定的地方 一般來說冒號是接在XXX說的後面 如: 爸爸說:「今天要出去玩。」 想請問的是在什麼情況下 「爸爸說」後面可以不接冒號就直接接所要講的話呢? 記得似乎有這種情況 請各位老師指點迷津 謝謝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36.5

03/27 17:33, , 1F
說的後面一定要接冒號啊!
03/27 17:33, 1F

03/27 17:34, , 2F
如果前一句是動作, 沒用到說,道等字眼 可以直接用引號
03/27 17:3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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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爸爸露出微笑,「今天要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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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7:11, , 4F
所以 除了「爸爸曾說他以前成績很好」,這種狀況可以
03/28 17:11, 4F

03/28 17:11, , 5F
接寫以外,其他都一定要接冒號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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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9:50, , 6F
爸爸說,他最喜歡陰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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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9:50, , 7F
=我的爸爸說:「我最喜歡陰天」
03/28 19:50, 7F

03/29 00:16, , 8F
嗯嗯嗯!!謝謝樓上各位老師! 那請問如果把「說」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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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17, , 9F
想」,用法是否皆相同? 不好意思 問很多> < 謝謝!!!
03/29 00:17, 9F
文章代碼(AID): #1DZlNkRj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