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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學生打工繳稅的問題 (已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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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0→)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TZ (一起出去玩吧)時間19年前 (2005/08/03 17: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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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滿二十歲 在學. 在學校打工 有一筆小收入一萬五. 但是要報帳時候 因為種種緣故 報了兩萬七的帳. 也就是當了一萬二的人頭 因為我實領一萬五. 我的收入是合併到家裡申報的. 我要請問的是 多了一萬二 是否會引響到家裡的報稅多寡. 我的年收入沒有超過七萬五. 我看到精華區裡面的寫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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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rudence (我好傷心!)時間19年前 (2005/08/05 20: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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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之規定:. 扶養親屬的免稅額為每人每年新台幣74,000元,. 而您符合第十七條規定之扶養親屬:. 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滿二十歲,. 或者滿二十歲以上而因在學者之條件,. 所以如果您跟您父母親一起申報,. 在您家中的年收入不會因為多這一萬二而使得級距爬升的情況下是沒有差別的,. 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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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artlai (又高又帥)時間19年前 (2005/08/05 23: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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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說法似乎有問題。. 結論是不會多繳稅沒錯,但不是因為免稅額74000,而是因為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 在沒有薪資的情況下,父母本來就可以因扶養而申報免稅額74000。. 此時若受扶養親屬有收入(非薪資所得)時,此收入即使不到74000,. 仍然增加了該家庭的稅負,且此稅負是該家庭的所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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