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遺產稅申報 再轉繼承(?)問題

看板tax作者 ( )時間1年前 (2023/05/08 22: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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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是否有遺產稅再轉繼承的申報經驗 這種情形該如何申報? 謝謝 母親今年3月過世 在向國稅局申請遺產稅試算收集金融遺產資料期間 父親也接著過世 母親並沒有留下遺囑 在等資料期間 也沒有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書 在申報母親遺產稅時 將父親列為納稅義務人 母親遺產申報完成 已取得免稅證明 現在要申報父親遺產 請問該如何把從母親繼承來的遺產列進去申報? (依照規定 父親與三位子女 各繼承 1/4) 1. 如母親有三間銀行各有存款 12 16 20萬 那在申報父親遺產時 是要分別寫 A銀行有3萬, B銀行有4萬, C銀行5萬 還是寫一筆繼承自母親 共12萬 ? 2. 母親遺產中的股票是否也跟銀行存款 要逐項申報 還是加總後算1/4?? 3. 母親留下的保險(要保人為母親 被保人為子女) 又該如何申報? 保險的要保人 只能寫一個 不能寫4個人共有某保險 如果逐條寫 A保險有1/4份額, B保險有1/4份額 不符合實際繼承作業方式 是不是可以把合計超過總額 1/4 的保險項目列為遺產申報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64.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83555403.A.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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