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的交易是否違法逃稅?

看板tax作者 (頗ㄏ騎士來嘍)時間2年前 (2022/02/11 21:46),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3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不好意思各位大大 先前的發文要編輯回應時不小心按到刪除 現在重PO討論 再麻煩各位大大指教了 今天的情況是 假設父親以借款名義給兒子1500萬 (資金來源正當 老爸財力雄厚) 兒子收到錢後拿去買房子 (兒子確實有買房子) 之後父親每年再以贈與名義給兒子200萬 兒子收到贈與的200萬後,再多貼5萬當利息 以還款名義匯給父親205萬 每年這樣子操作 直到把父子間1500萬元的借貸清償完畢 根據舊文的推文回應及下面這個標準 https://i.imgur.com/H3egoVC.jpg
借貸的1500萬會被從嚴認定為贈與 這樣子的話 難道我不能主張老爸很有錢每年都會贈與我200萬 因此我有足夠的償債能力嗎@@ 不過如果這樣主張的話 萬一老爸不給我了 是不是就會被認定我沒償債能力了QQ 國稅局應該不會這麼善良 採信我的主張吧XD 謝謝各位給的專業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18.1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44587170.A.7B5.html

02/11 22:36, 2年前 , 1F
你覺得國稅局會接受這麼明顯的租稅規避嗎......
02/11 22:36, 1F

02/13 00:17, 2年前 , 2F
二等親內視同贈與
02/13 00:17, 2F

02/13 00:18, 2年前 , 3F
不過操作的空間還是有,別來問,去問會計師
02/13 00:18, 3F

02/14 01:03, 2年前 , 4F
你就直接買 你爸每年贈與給你240萬 這樣就合法了,二等親在那
02/14 01:03, 4F

02/14 01:03, 2年前 , 5F
邊做借貸浪費自己時間
02/14 01:03, 5F

02/14 01:03, 2年前 , 6F
跟銀行貸你爸做保人就好
02/14 01:03, 6F

02/14 01:04, 2年前 , 7F
1500又不多 7年內贈與萬你還款很快
02/14 01:04, 7F
文章代碼(AID): #1Y1cYYUr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