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列舉保費扣除額

看板tax作者時間5年前 (2019/05/25 11:44), 5年前編輯推噓1(106)
留言7則, 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 使用列舉扣除額 非健保部份己帶出24000,我爸自己保的, 但我有另外幫他保公司團保,9100,這是己算入24000內還是我可以再列入? 查到資料是這個, 3.各被保人每年最多可列舉扣除24,000元,未達實際支出額者核實認列 好像是說 各被保人為主,而不是以要保人為主,所以可以列入對嗎? 謝謝各位! p.s.會這樣問,是因為我小孩部份,帶出的金額是48000, 因為我和先生都各有幫他保險(要保人不同,所以可以相加嗎?) ※ 編輯: a847019 (58.114.25.236), 05/25/2019 11:48:11

05/25 11:51, 5年前 , 1F
有查到有人說是以被保人為主,那我小孩為何可以列到48000?
05/25 11:51, 1F

05/25 11:52, 5年前 , 2F
爬文爬到混亂了,有人知道能不能再列入嗎? 大感謝!
05/25 11:52, 2F

05/25 13:22, 5年前 , 3F
應該每個人只能扣24000,你小孩帶出48000,但實際上報稅軟
05/25 13:22, 3F

05/25 13:22, 5年前 , 4F
體只會扣抵24000吧?
05/25 13:22, 4F

05/25 15:12, 5年前 , 5F
謝謝你,原來如此!我誤會了。
05/25 15:12, 5F

05/25 19:35, 5年前 , 6F
不一定啊,小孩若2個48000很合理啊
05/25 19:35, 6F

05/26 09:12, 5年前 , 7F
我小孩只有一個喔
05/26 09:12,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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