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金收入的申報
最近要申報綜合所得稅, 對於新住宅法的規定有些疑問...
依新修正之住宅法第23條規定,房屋所有權人出租房屋予主管機關、
租屋服務事業轉租及代為管理,
或經由租屋服務事業媒合及代為管理作為居住,
長期照顧服務、身心障礙服務、托育服務、幼兒園使用,
得依下列規定減徵租金所得稅: ......
看不太懂上述法規的意思,
第一句的: 出租房屋予"主管機關", 主管機關是指甚麼?
是指將房子出租給長期照護, 身心障礙, 等等機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56911920.A.D51.html
推
05/04 03:35,
5年前
, 1F
05/04 03:35, 1F
推
05/07 22:35,
5年前
, 2F
05/07 22:35, 2F
→
05/07 22:37,
5年前
, 3F
05/07 22:37, 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