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租屋報稅

看板tax作者 (小秋...永遠想念妳)時間5年前 (2019/05/03 13:34),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板友你們好 去年與先生北上租屋 爬文後對於租屋抵稅仍有疑問 想請教大家 透過房仲找到套房 去年八月底開始承租 每月租金6000元 去年繳房租共24000元 第一筆收現金 之後轉帳 但原房東是投資客 住一個月後轉手 十月底換房東 想請問: 夫妻標準扣除額是24萬 若我們兩個的列舉扣除額(含房租)不超過24萬,直接用標準扣除額就好是嗎? 如果我們可以用列舉扣除額抵掉部分所得稅 當初房仲說他們的契約是合法的 但我看單據上寫「本租約如需報稅者每月加收10%」這點也是成立的嗎? 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18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50.1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56861682.A.D13.html

05/03 13:41, 5年前 , 1F
YES,列舉不超過標準就會採用標準
05/03 13:4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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