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地合一稅贈與日後出售問題

看板tax作者 (德莫尼克)時間5年前 (2018/10/19 18:4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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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各位大大下面房地合一稅的實務問題 問題: 今自住宅房屋市值一棟1200萬,剩餘房貸700萬,兄弟共同持有房子50%產權,於2011年取 得。 若弟弟贈與哥哥50%產權部分並附加房貸350萬, 房屋土地公告現值220萬。 若未來哥哥出售房屋1500萬,其中一半產權遵循舊制課稅,另一半受贈予產權遵循新制房 地合一稅課稅。 請問另一半課稅所得基礎是以750萬(1500-2)-220(收贈與公告現值)-350(附帶負債 )=180<400萬資本利得稅 對嗎? 還是一樣是用750-220=530萬 資本利得作為所得稅課稅基礎? 其他費用跟通膨先暫定為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34.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39945980.A.16B.html

10/19 22:04, 5年前 , 1F
750-220-400=130
10/19 22:04, 1F
文章代碼(AID): #1RoRNy5h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