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在台無分公司外商聘僱扣稅問題

看板tax作者 (碰魚)時間6年前 (2018/04/26 06:46),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有/過關鍵字了,可是還是找不太到.. 再麻煩各位前輩指導一下了。 若是獲在台無分公司的外商聘僱,由於在台也無分公司,因此平常就是在家,主要負責區 域為亞洲區,包含了新加坡韓國東南亞及台灣,常需要出差往來上述國家。請問如此的聘 僱關係在扣稅時需如何處理呢? 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以營業收入的15%為所得,等於85%為成本費用,適用扣繳率20%, 租稅負擔為3%(15휲0%)嗎? 目前資訊大概是這樣,若有不足的地方還麻煩提點一下,我再補上。先謝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94.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24696390.A.F2B.html

04/27 14:14, 6年前 , 1F
你不報政府也不知道吧 你的新水公司又沒上報
04/27 14:14, 1F

04/29 22:09, 6年前 , 2F
你的工作性質是什麼? 業務?
04/29 22:09, 2F

05/01 10:44, 6年前 , 3F
您好 算是業務開發兼技術服務
05/01 10:4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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