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06年綜所稅課稅級距 免稅額 標準扣除 特別扣除額

看板tax作者 (世事無常)時間6年前 (2017/12/21 12:2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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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wD6doR 財政部公告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 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如下: 一、免稅額:每人88,000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 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為132,000元。 二、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90,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80,000元。 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128,000元為限。 四、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28,000元。 五、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詳附表) 106年度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淨額 ×稅率 - 累進差額    0~ 540,000 ×5% - 0 540,001~ 1,210,000 ×12% - 37,800 1,210,001~ 2,420,000 ×20% - 134,600 2,420,001~ 4,530,000 ×30% - 376,600 4,530,001~10,310,000 ×40% - 829,600 10,310,001以上 ×45% - 1,345,100 財政部表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 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依所得稅法第5條第1項、第3項及第5條之1規定,每遇消費者 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第1級至第5級課稅級距金額(第6級課稅級距併同前5級距考量)上 次調整年度為102年度,106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02年度適用之指數相較, 上漲3.06%,已達應行調整之標準,爰依上揭稅法規定予以調整。至標準扣除額、薪 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因106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 次調整年度(104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未達應行調整標準,故免予調整。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之調整,係為符合國民 經濟情況,依據法律規定進行之稅負調整,乃為反映人民實質納稅能力,尚有別於一般 具特定政策目的之減稅措施,預估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約68億元,納稅義務人於107年 辦理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適用。 新聞稿聯絡人:吳科長君泰 聯絡電話:23228122 -- 您有想清掉的雜物嗎? 太多用不著、丟掉又可惜的東西想找個好歸宿? , , 穿不下的衣服、用不到的文具、玩具、娃娃、贈品堆太多不知怎處理嗎? 歡迎來Ptt-Charity公益板逛逛,將可用的物資捐給有需要的單位, ╰ *** 讓您不需要的東西,給最需要的人珍惜,既清空間又可做好事,一舉數得! /\ 1.市民廣場 → 3.PttAct → 2.PttActivity → 3.Ptt-Charity 公益板邀您一起做公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2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13830082.A.8D1.html

12/22 13:19, 6年前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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