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列舉扣除額的房租和房貸申報問題

看板tax作者 (忍者亂太郎..)時間7年前 (2017/05/21 00:33),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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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買房子,從去年5月開始繳貸款,之前一直是租房子住 但因為貸款的額度有點高,每個月要還約5萬8千元,從去年5月到12月合計約43萬多 如果我用列舉扣除額,單獨只列舉房貸的扣除額可以用到30萬的額度 但如果把1月到4月租房的租金一起納入列舉扣除額,反而因為比例的關係, 房貸只能使用到20萬的額度,租房的列舉只有4萬元,加起來只有24萬元 反而比我單獨只列舉房貸的扣除額還少 所以我可以只列舉房貸的扣除額,不要列房租的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47.6.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95298032.A.DEB.html

05/21 00:36, , 1F
是能申報的是貸款利息,不含還款本金.
05/21 00:36, 1F

05/21 00:38, , 2F
光8個月就利息30萬,可能要貸到兩千多萬喔.
05/21 00:38, 2F

05/21 00:59, , 3F
當然可以啊,你不說四月前租屋,政府怎麼可能知道
05/21 00:59, 3F

05/21 15:26, , 4F
關鍵字「貸款利息」30萬,不含本金喔
05/21 15:26, 4F

05/21 16:33, , 5F
利息
05/21 16:33, 5F

05/21 20:23, , 6F
...@@...謝謝說明,原來我誤會了
05/21 20:2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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