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配偶免稅額

看板tax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26 15:29), 編輯推噓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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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個問題,配偶的免稅額(85000)是否可以給自己使用 自己的薪資 A 配偶的薪資B 合併申報時是否可以用以下公式 稅A=(A-85000*2-128000-180000) 稅B=(B-128000) 總體報稅=稅A+稅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206.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93191795.A.EA4.html

04/26 15:32, , 1F
當然沒有
04/26 15:32, 1F

04/26 16:31, , 2F
如果不是結婚年度的話要合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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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14, , 3F
合併申報可以分開計算,這種算法就是分開計算 但不知道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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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14, , 4F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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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18, , 5F
沒有喔.....你可以看公式,或自已輸入軟體看他計算方式
04/26 20:18, 5F

04/26 21:52, , 6F
分開計算就是分開扣個人的免稅額,不是如你寫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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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0:55, , 7F
夫妻必須合併申報,免稅額是專屬於個人的扣除額,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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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0:55, , 8F
是分開計算還是合併計算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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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04npwa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