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綜所稅 關於租金收入

看板tax作者 (Chuwang)時間8年前 (2016/05/20 21:58), 編輯推噓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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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想請問各位專家 關於綜所稅中的房租收入扣除額的問題! 國稅局網站上查到以下6項可以列舉扣除, 1. 折舊 2. 修理費 3. 地價稅 4. 房屋稅 5. 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而出租之利息 6. 保險 當中我比較有疑問的是, 第1項 折舊-->我查的結果 電梯大樓算法是 "房屋評定現值/51"-->這應該沒錯吧 第2項 修理費-->水電修繕也可以計入嗎? 第5項 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而出租之利息,這指的是房屋貸款的利息嗎?? 他寫的語意讓我覺得點怪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114.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63752714.A.BC5.html

05/20 22:03, , 1F
一般都是選標準,為租金收入的43%,申報為租賃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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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這些都要自行列舉,還得附上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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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當年度做大幅的修繕才會改用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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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項抇的應該是房貸利息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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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23:03, , 5F
謝謝...第5項真的寫的超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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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購屋而出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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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23:04, , 7F
我一直在思考當中有無玄機..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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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02:46, , 8F
應該很單純的就是你出租的房子去房貸的利息吧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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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列舉出來比較有利,不然應該都是直接用43%去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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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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