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綜所稅應檢附文件 6月11日前得送達

看板tax作者 (卡莫夫設計局)時間9年前 (2015/06/10 17: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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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應檢附文件 6月11日前得送達 2015-06-10 16:01:04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即時報導 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提醒,民眾以網路方式申報綜所稅,若之中有法定必須檢附的相關 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記得要在明(11)日前,就近送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 服務處,或以掛號直接郵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 竹南稽徵所表示,基本上列報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金 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申報扣除項目的民眾,申報時可免檢附相 關證明文件,但若是申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的其他證明文件及其他扣除項目,仍應依 規定檢附。 http://udn.com/news/story/6/95863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36.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33929091.A.E4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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