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列舉扣除之非健保費(人身保險費)?
請問小時候我媽幫我和我弟買的壽險,其中我的那筆去年保費約15000元
要保人:我媽
被保險人:我 稅率12%
1.請問我採用列舉的話,可以算上述我媽小時候幫我保的這筆保險嗎?
我媽跟我說可以報,但若依照被保險人及要保人以同一申報戶為限,似乎不行
好奇問一下,若屆時被國稅局剔除,補稅1800之外,還有罰款嗎?爾後拿放大鏡審核?
2.另外,若自費加入公司的團保,要保單位為xx公司福委會,被保險人為我自己,
繳費證明單寫著"保險費確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納無誤",請問這筆保費可以當作扣除額嗎?
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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