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更正申報所得 扶養父母

看板tax作者 (...)時間9年前 (2014/10/31 15:21),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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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在報稅的時候, 因為我母親形式上沒有收入 所以我就申報扶養我母親 來減少賦稅 但是在前陣子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 原因是因為我母親有交易所得(買賣房子) 所以國稅局認列我母親有20多萬元的收入 也就是比我扶養我母親 所得扣除之8萬2,000元還多 這種情形我是否可以直接向國稅局申請更正 減少當初扶養我母親的選擇 第二個問題是 (有人更正減少扶養 就有人要增列扶養嗎?) 我如果向國稅局申請更正 那我父親需要同時增列申報扶養我母親嗎? 因為我父親形式上的所得也低於應繳稅額 所以沒有在報稅 如果我父親增列我母親為扶養人的話 那他這樣是不是就要申報所得 (我的稅率為12% 我父親得所得收入嘉尚我母親的交易收入應該為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146.1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414740108.A.23F.html

10/31 19:50, , 1F
可以申請更正剔除扶養,如果爸爸今年五月未申報
10/31 19:50, 1F

10/31 19:51, , 2F
那你媽媽的部份要補申報(夫妻合併申報)
10/31 19:51, 2F

10/31 19:52, , 3F
反之,有申報的話就再更正爸爸的(補媽媽上去)
10/31 19:52, 3F

11/03 17:16, , 4F
或是媽媽自己報稅
11/03 17:16, 4F

11/06 23:18, , 5F
謝謝解惑! 感恩
11/06 23:18,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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