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新婚夫妻已合併申報繳完稅可以再變更分開?

看板tax作者 (長髮飄逸男)時間10年前 (2014/06/19 23:07), 編輯推噓0(005)
留言5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大大! 因為去年新婚 因為在外地工作所以忘記報稅 等過期後急忙請家人代繳 但家人幫忙報稅時採用合併申報 且已經現金補繳完了 等我回來算了一下發現分開報稅比較划算 請問這樣我可以更改嗎?? 又請問更正申請表要填哪一個理由比較合理?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6.132.23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403190450.A.206.html

06/19 23:30, , 1F
請問夫妻戶籍地是否一樣?向承辦人申請剔除配偶,溢繳稅
06/19 23:30, 1F

06/19 23:31, , 2F
款明年退稅,被剔除一方向戶籍地重新補申報繳稅,不過因
06/19 23:31, 2F

06/19 23:35, , 3F
為是繳稅案件,承辦人要等10月底資料上檔才能辦理剔除
06/19 23:35, 3F

06/20 00:18, , 4F
感謝大大!那補申報繳稅的一方是否會面臨逾期罰款的問題呢
06/20 00:18, 4F

06/20 19:10, , 5F
就逾申加計利息而已,不是罰鍰
06/20 19:10, 5F
文章代碼(AID): #1Jeloo86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