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香港錄用 台灣工作
想請教板上的前輩
我好友最近有了一份新工作 已經拿到香港公司的offer
但這份工作因為業務性質 其實在台灣停留的時間比較長(一個月在香港應該不到5天)
請問如此的話 他還需要繳香港稅嗎?台灣呢?
有點搞不清楚...因為這個香港公司願意幫他把薪水匯到他台灣的美金帳戶
這樣算是薪資收入嗎?
若是...在台灣應該算是境外所得吧?(目前所知境外所得600萬台幣以內不用課稅)
因為有朋友也是類似情形(香港錄用台灣工作)
她是說她要報香港稅 但不用繳??說是因為在港停留時間短的原因...
可是我之前也聽說 拿香港工作簽 一個月"至少"要在港停留5天...
所以蠻矛盾的 以上兩說法好像不太match
再請前輩提供意見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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