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香港錄用 台灣工作

看板tax作者 (Lit.S)時間10年前 (2014/04/28 14:3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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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板上的前輩 我好友最近有了一份新工作 已經拿到香港公司的offer 但這份工作因為業務性質 其實在台灣停留的時間比較長(一個月在香港應該不到5天) 請問如此的話 他還需要繳香港稅嗎?台灣呢? 有點搞不清楚...因為這個香港公司願意幫他把薪水匯到他台灣的美金帳戶 這樣算是薪資收入嗎? 若是...在台灣應該算是境外所得吧?(目前所知境外所得600萬台幣以內不用課稅) 因為有朋友也是類似情形(香港錄用台灣工作) 她是說她要報香港稅 但不用繳??說是因為在港停留時間短的原因... 可是我之前也聽說 拿香港工作簽 一個月"至少"要在港停留5天... 所以蠻矛盾的 以上兩說法好像不太match 再請前輩提供意見囉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116.19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398666754.A.C38.html

04/29 00:05, , 1F
在台灣工作的話屬台灣來源所得喔
04/29 00:05, 1F

04/29 09:15, , 2F
可是他只是在家工作耶>< 所得來源是香港公司
04/29 09:15, 2F

05/03 08:15, , 3F
實際勞動場所在臺灣的話就是屬於臺灣的所得
05/03 08:15, 3F
文章代碼(AID): #1JNVO2mu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