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遺產(存款)與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法第五條第二項
銀錢收據:指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凡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
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屬之。但兼具營業發
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括在內。
所以在銀行的定存單解約直接領現金時
銀行會要求收印花稅
那想請教的是
如果是存戶死亡
已經辦理完稅證明
辦理繼承時 銀行還要求收取印花稅合理嗎??
有種被扒了兩層皮(遺產稅+印花稅)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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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6.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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