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終止收養今年報稅該如何
朋友與他姐姐都是養子女
今年初因某些原因與養母終止收養關係
(非惡意棄養與犯罪相關...)
但先前朋友報稅時有扶養“養母.姐姐的兩個小孩(離婚.小孩歸男方—無收入)”
那他想請教,今年申報去年的稅務時
還可以申報 “養母.姐姐的兩個小孩”嗎?
如果可以該如何提出證明呢?
另外朋友與姐姐關係良好,雖然之後不是姐弟相稱
但是對姐姐的小孩還是會給與照顧,
那以後還可以申請扶養嗎?
還是因為沒有親屬關係,所以不能申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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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42.71.56.55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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