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共同持有房屋賣掉後須課贈與稅?

看板tax作者 (高登高登)時間10年前 (2013/11/03 13:13),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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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爸爸在20年前和叔公合資買了一間房子,各出一半 房子登記在我奶奶名下,權狀並沒有標明共同持分, 目前房子已經賣出,到時候賣屋款約1500萬會入我奶奶名下, 想請教一下 本來想說避免問題,要領現金750萬給叔公,但因為叔公不想領現金, 這樣到時候我奶奶要轉帳一半的款項給叔公時,因超過贈與稅的門檻, 有任何證明方式可以證明這是當初叔公付的一半的款項嗎,因為並沒有任何紙本證明, 還是說最好的方式是領現金呢?!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1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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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奶奶每年贈與額免稅額220萬內,逐年贈與給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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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爺如果還在的話,可以先讓奶奶贈與220萬給爺爺,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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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爺爺再贈與給叔公,這樣子一年就有合計440萬的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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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額了,兩年就達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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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底前匯款一次,明年初匯款一次 ,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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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兩位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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