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奢侈稅及戶籍遷入問題

看板tax作者 (QQ)時間10年前 (2013/09/30 20:05),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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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我是想問說因為我朋友在今年2月時買了一間A房 除了A屋,他名下無任何房屋及土地 接著在今年9月時賣出A房,他在簽訂買賣契約前一天才遷入戶籍 根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法第5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屬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 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1.他在2月買入至9月賣出期間內皆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2.法條僅規定須辦竣戶籍登記,但並未規定須設籍多久(重點!!) 所以想幫他問看看遷戶籍後一天即簽訂買賣契約,這樣會有奢侈稅的問題嗎? 抱歉,我已經有先爬文過,但沒看到關於戶籍遷入時間的問題 先謝謝各位大大^^ (如有相關說明的文章煩請告知,我可立即刪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175.162

09/30 20:45, , 1F
即便簽約日當下才遷戶籍也算自住~夠寬吧
09/30 20:45, 1F

09/30 23:09, , 2F
買賣契約如果沒分公契或私契就OK,遷戶籍的規定超鬆的
09/30 23:09, 2F

10/06 08:10, , 3F
100年9月29日 台財稅字10000301450 ----銷售日前
10/06 08:1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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