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企業節稅 國稅局三招教戰

看板tax作者 (現在很幸福:D)時間10年前 (2013/08/25 09:0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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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節稅 國稅局三招教戰 國稅局為協助企業提高經營績效,針對企業固定資產,提出三招節稅教戰。包括:可將已 達耐用年限列報損失;或繼續提列折舊費用每年定額節稅。如果資產增值空間大,還可藉 資產重估大幅增加折舊費用,建議企業依當年度經營狀況、財產型態,自行考量最有效節 稅以提高獲利。 不景氣時代,如何節稅已成營利事業關切重點議題,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出固定資產節稅 三招,協助企業提高經營績效。 南區國稅局首先建議,企業如果有達到耐用年限的固定資產,可將殘值列報當年度損失。 舉例來說,甲公司2003年1月購置機器設備1,000萬元,耐用年限為9年,當耐用年限屆滿 ,無法繼續使用時,可將設備殘值100萬元列報為處分年度損失。 國稅局表示,這種做法可獲得一次性、較高額度的損失列報,特別在獲利良好年度,可更 增加企業表現。 但如果企業想要的是每年定額的節稅空間,國稅局則建議,當甲公司機器設備耐用年限屆 滿後,企業可繼續使用,並自行預估可使用年數、重新計算殘值,依照原來方式折舊列報 費用。 國稅局說明,假設以平均法計算,預估可再使用4年,重估殘值為20萬元,該機器每年可 再提列折舊20萬元﹝(100萬元-20萬元)÷4﹞。 此外,國稅局指出,如果是資產增值空間大的公司,可藉重估資產增加列報折舊費用,增 值差價更可免計入所得課徵營所稅。 舉例,乙公司2002年購買一棟建物成本3,100萬元,耐用年限30年,每年提列折舊100萬元 ,至2011年時已提列1,000萬元,剩餘價值為2,100萬元。而2011年正好符合資產重估條件 ,申請重估價值為2,751萬元後,每年企業可列報折舊金額從100萬提高到約131萬﹝2,751 萬元÷(未使用年數20+1)﹞。 國稅局補充,企業想申請資產重估價,當年度物價指數必須比資產取得年度、或上次資產 重估年度物價指數,上漲超過25%才可適用。 【2013/08/23 經濟日報】 -------------------- 看過有公司的財產目錄中 電腦放了20年還沒去報廢... -- https://www.facebook.com/newstax 財稅新知分享網 分享財務、稅務方面的最新新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5.147.75

08/25 09:53, , 1F
玩數字遊戲,不如舉1000億還大一點;通常再提金額不大........
08/25 09:5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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