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奢侈稅問題

看板tax作者 (想飛的心)時間11年前 (2013/06/25 23:4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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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女友之前共同買了一間新的透天(101年7月) 本來打算論及婚嫁,後來無疾而終 這間房子是我們兩個人名字共同持分,也一起付貸款 兩個人也在101年9月將戶籍遷入新房子坐落處, 也去地方稅務局更改自用住宅的措施 目前我們打算將這棟房子出售,請問目前好像不滿一年 這樣我們會課未滿1年15%的奢侈稅嗎? 之前做功課聽到有遷戶籍登記為自有住宅就能免課奢稅稅 不知道是否為如此呢? 先行感謝懂相關法律規章的鄉民替我解惑一下,謝謝! 附註:我們沒有登記結婚,名下都沒有小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9.196.109

07/09 13:00, , 1F
名下只有一屋要把戶籍遷入就可以了(應該沒收租和營業吧?)
07/09 13:00, 1F

07/18 21:38, , 2F
看有沒有符合5條1款的3條件~1戶+戶籍+沒出租營業
07/18 21:38, 2F
文章代碼(AID): #1HoRhWyu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