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報扶養母親(標準扣除額),我哥採列舉?

看板tax作者 (獄痕)時間11年前 (2013/05/26 23:31),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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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背景: (1)我跟我媽跟我哥哥嫂嫂同戶籍 (2)我哥有購屋利息,但我的收入較高 (3)我媽捐款與醫療費用為6000 請問可否我申報扶養我媽(採標準扣除額~我自己76000) 那我媽的捐款與醫療費用還可以給我哥報列舉扣除? 我哥說可以 但我覺得重複了耶@@ 謝謝大家的回答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157.99

05/26 23:35, , 1F
不行!必須在同一個申報戶才可
05/26 23:35, 1F

05/27 00:48, , 2F
同申報戶內的才能列舉扣除
05/27 00:48, 2F

05/27 15:37, , 3F
如果你們是用網路報稅, 可以試看看.
05/27 15:37, 3F

05/27 15:37, , 4F
不是名單內(自己+被扶養) 的沒辦法列舉
05/27 15:37, 4F
文章代碼(AID): #1HeYhTHG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