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夫妻合併申報及扶養問題?

看板tax作者 (感受&察覺)時間11年前 (2013/05/01 17:33),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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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版上各位前輩. 夫妻合併申報用自然人憑證 是不是在"所得資料"裡 用配偶的自然人憑證載入資料後.薪資所得扣除額就會從104,000變 208,000 ?? 因為老婆沒有工作,薪資資料一直都是0,所以沒辦她的自然人憑證, 另外扶養的人(身障,兄弟姊妹)如果只有1~20000薪資收入(整年), 是不是也要用他的卡載入資料, 薪資所得扣除額會再 + 104000嗎 ? 另外身障者如果可退稅,以前從沒報過稅,為了退稅($1000)而先完成了報稅, 這樣是不是我就不能再報他扶養(免稅額82000)&身障(扣除額104,000)?? 這樣還能拿他的卡把他報的取消嗎? 抱歉小弟第一次發問.問題可能有點雜....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176.44

05/01 21:53, , 1F
你的老婆薪資是0,因此就沒有薪資扣除額可扣
05/01 21:53, 1F

05/01 21:54, , 2F
另你撫養的兄弟姊妹若薪資收入20000總共可扣除
05/01 21:54, 2F

05/01 21:55, , 3F
免稅額再加上20000(薪資扣除額)
05/01 21:55, 3F
文章代碼(AID): #1HWE5yp2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