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要保人與被保險人

看板tax作者 (Go Go Jeremy!)時間12年前 (2012/05/25 22:39), 編輯推噓2(2018)
留言20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一下版上的專家 今年我第一次夫妻一起報稅(有房貸所以用列舉法) 發現老公沒有保險費24000可以列舉 所以想幫老公保個儲蓄險明年報稅時才能列舉 如果用我當要保人..老公當被保險人 我們是同一個報稅戶..這樣可以算嗎? 還是一定要老公自己是要保人呢?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41.67

05/26 12:29, , 1F
"被保險人"每人有24k可列舉,所以妳當要保人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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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7:51, , 2F
印象中...儲蓄險不在列舉24000範圍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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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7:53, , 3F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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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7:54, , 4F
、公、教保險、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每年24000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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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2:03, , 5F
回樓上,儲蓄險亦是壽險(人身保險)的一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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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3:30, , 6F
回樓上,國稅局給我的答案不是這樣,而是看保險公司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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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是不行,可讓我們扣除的部分應該就保障那部分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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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照你的意思,都是以壽險的方式那應該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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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4:00, , 9F
剛剛查了一下,保險分類的確是壽險的一種,樓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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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國稅局的人卻跟我說如果純儲蓄的保險可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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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險確定可以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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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4:33, , 12F
報稅期間國稅局的工讀生偶有出錯之處,請多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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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40, , 13F
我問的是國稅局去年退休的科長,他說依立法的用意認為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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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但他們處理的方式是看保險公司,只要是保險費繳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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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還是會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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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是國稅局去年退休的科長」?那個局?應該要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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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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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啊!因為是我家多年來的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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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後來他的解釋是依立法的用意,認為有保障的保險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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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通常處理文件只要看到保險費繳納證明,都會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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