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本人薪資所得採分開計稅 請教
家裡有國稅局自動寄來的試算書
媽媽要我幫她計算要用簡式或者列舉的
哪種會比較划算
可是計算過程 我發覺父親計算的方式跟我不一樣
上面有寫"本人薪資所得採分開計稅"
目前父母親約58歲左右 有撫養爺椰奶奶
母親現在已經退休 只有股利跟利息所得
父親年薪約300萬
請問這種"本人薪資所得採分開計稅"的方式
是適用於一方薪水很高 另一方幾乎無薪水的時候有利嗎?
因為我之前都是跟我老婆用夫妻合併申報
我的年薪約120萬 老婆在家帶小孩沒有工作
如果依我跟老婆這樣的狀態 也可以用跟我父親一樣的報稅方式嗎?
因為我研究了一下他的算式
是將薪資較高者的薪資部份之應納稅額
再加上不含薪資較高者的薪資應納稅額
這樣如果一方有收入 一方無收入
用這個方式計稅似乎就會比較划算
再請教如果使用"本人薪資所得採分開計稅"
如果要考慮簡式或者列舉方式的話
簡式是使用夫妻兩人的標準扣除額152000
如果保險+健保費+醫療收據的費用總和沒有超過152000的話
那麼是不是還是使用簡式的方式會比較有利??
還是說以這種計稅方式的話 還要考慮哪些扣除額
煩請板上高手指教一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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