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所得稅疑問

看板tax作者 (小哆啦幸運2011)時間12年前 (2012/05/12 20:22),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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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關於今年個人綜所稅申報有些問題想請教大家,請大家協助喔!! 關於我的去年總收入我的算法如下: 1.民國99年12月~民國100年11月薪資 (99年12月薪資為100年1月入帳,所以有納入, 而100年12月薪資為101年1月入帳,所以我沒納入。) PS.薪資部分皆包含伙食費、交通費等收入, 以及勞健保及其他等雜支扣除項目。 2.民國99年年終獎金為100年1月入帳,固有納入。(收到時已經扣稅5%) 3.民國100年端午、中秋獎金 4.民國100年各項福利金 ==> 因此我民國100年總收入=1+2+3+4,我暫稱呼為A。 而我今年收到的所得稅扣繳憑單中有下列項目: 1.薪資(代碼50) 2.其他(代碼92) 3.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代碼91) ==> 因此我民國100年需繳稅項目=1+2+3,我暫稱呼為B好了。 重點來了!! 我的總收入A部分,不管我怎麼算就是達不到需繳稅項目收入B的部分, 而且我99年度的年終獎金收到時都已經扣稅5%,照理說不需要再交一次稅, 為何又納入了呢? 又請問我總收入A部分各細向算法有正確嗎?我怎算都無法達到需扣稅額度B呀! 以上問題請大家協助喔!! ^_____^ -- 假如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那沒有墳墓的愛情.... 不就死無葬身之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70.30

05/12 21:41, , 1F
假如不知道扣單金額怎麼來的 應該直接問人資比較快..
05/12 21:41, 1F

05/12 22:36, , 2F
年終獎金扣稅只是先扣5% 又不是分離課稅 當然亦要納入
05/12 22:36, 2F

05/12 22:38, , 3F
其他金額只能問HR 沒人能回答你
05/12 22:38, 3F

05/13 17:06, , 4F
扣稅5%就是你要申報,才會退稅回來.
05/13 17:06, 4F
文章代碼(AID): #1FhbNwPm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