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列舉扣除額及檢附文件問題

看板tax作者 (chi)時間12年前 (2012/05/03 00:16),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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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看過了 由於問題滿多的 1.因為光碟片裡面已經有列舉的$了 倘若我今天醫藥30,000(光碟的) 但我自己帶的單只有25,000 請問我帶的是已經涵蓋在30000裡面 所以還是用原資料扣嗎 還是要加上去? 2.適用列舉證明文件只要附上光碟裡面"異動或新增的"文件就好嗎 可是他好像印出來是叫我連保險費什麼都要檢附 可是那些原本已經在光碟了 是否還需檢附? 3.自用住宅購屋利息 他跳出框框 一個地址有兩個金額 我把他用加起來更改 那這樣是否還需要檢附憑證 之前都沒有檢附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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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光碟上的30,000,除非你25000裡有非財政公告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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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若用30000是否我那疊25000就不用檢附? ※ 編輯: aprilkwc 來自: 1.165.70.217 (05/03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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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光碟上有就不用再次檢附,除非你列了上面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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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非財政部公告的醫療費可以再另外新增,而新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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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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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是金額不正確,更改後請附憑證,上面註記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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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eLtpfb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