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海外所得認定

看板tax作者 (醉)時間12年前 (2011/10/01 14:35),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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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在柬埔寨的臺商上班 薪水由臺北母公司匯入臺北的帳戶 而且公司還開扣繳憑單給我 不過我在報稅的時候都把網路上下載的扣繳資料篩除 改輸入在最低稅負那邊 然後就不用繳稅了 理由是因為 前兩年國稅局特別有說 公司若支付派駐海外子公司之員工薪水 費用是要被剔除的,所以我的薪水既然不是中華民國境內公司之費用 自然也不會是我 中華民國境內之所得 而且我實際工作地點也確實在境外 不知道大家覺得我的說法有沒有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5.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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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母子公司關係的話,為什麼是台北公司付薪資給你?
10/04 12:03, 1F

10/04 14:12, , 2F
臺灣外派不少公司都這樣付錢阿~~
10/04 14:1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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