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地價稅自用住宅問題

看板tax作者 (How are you!)時間13年前 (2011/05/11 20:40),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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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A有甲乙(台北市)兩間公寓的所有權,A的女兒B買了丙屋(新北市) 因為了申請台北市育兒津貼,所以B與老公小孩打算掛戶籍在甲屋 乙屋戶籍掛A的成年兒子,然後丙屋戶籍掛A 這樣三間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嘛?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0.240.51

05/11 20:46, , 1F
可以,如果甲乙的土地持分面積沒有太大,其實也很難過大.
05/11 20:46, 1F

09/18 18:19, , 2F
面積合計在300平方公尺即可
09/18 18:1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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