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企業投保類定存保險節稅可行嗎?
想請教一下
許多企業會將一些週轉資金放在定存
若是想要獲取較定存為高之利率選擇投保短年期之保險(類定存)
作法為,以公司為要保人,負責人為被保人,受益人為公司
因為是類定存的保險商品
架構很簡單,就是一筆資金投入,扣掉費用後
依照保險公司之宣告利率孳息
舉例:若投保100元,先收取2.1元的費用,假設每年以3%計息
第一年度末為(100-2.1)*1.03=100.837
第二年度末為100.837*1.03=103.86211
該保單有設計一筆解約費用
第一保單年度解約收取 3%
第二保單年度解約收取 2%
第三保單年度解約收取 1%
第四保單年度起免收費用
因此假如在第二年度解約的話
以企業為要保人可拿回解約金 103.86211*0.98=101.78
想請教的是,若是企業將週轉資金利用這樣的方式
是否可以達到節稅的效果?
在保費投入的時候,列為費用...
在解約的當年度,拿到解約金是否應該繳納什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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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全力也要換妳一段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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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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