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父親沒工作..但去年不知道父母親合併申報

看板tax作者 (nice)時間13年前 (2011/01/10 23:05),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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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一直以來都沒有工作及收入 母親有...但所得很低 以前不知道可以報撫養..去年我第一次申報撫養父親 但是最近又收到補稅單... 說我父親已經申報過了... 打電話去國稅局問才知道..原來一直是父母親合併申報的關係 國稅局的人是說可以帶父母親的身分證印章去辦理變更 但是爬了一下文... 要在去年申報截止六個月內申請才行... 所以是否我這次一定要補稅呢? 這次的變更只能從今年五月份的綜所稅開始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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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做法是有所得自己申報加註分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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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不一起扶養就好了 印象中超過60?一起扶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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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有收入啊..不是有收入就不能撫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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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20:40,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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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母親有所得 是否有扣繳憑單呢? 另外如果未滿6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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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薪資免稅者不能申報扶養外 若所得低於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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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申報扶養 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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