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用自然人憑證報稅的
去年報稅時出現了民國96年就離職的前公司薪資所得
打去前公司問 會計說他沒有申報
而且我也沒有收到此筆薪資的扣繳憑單
因此想說應該是國稅局KEY所得資料有問題
打去國稅局客服問 客服也僅回答不要勾選那筆資料再進行申報即可
後來我就勾選其他筆真的存在的所得資料進行申報 想說這件事就此落幕
沒想到今年度要報稅時 那間公司的所得資料又出現了
不過薪資所得金額跟去年的不同
想請問真的有可能是國稅局KEY資料出現錯誤了嗎?
因為前公司的會計並沒有申報 而且我也沒有收到扣繳憑單
為什麼會一直出現這間公司的所得資料
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是真的不要勾選這筆資料再進行申報即可嗎
會不會之後會出現甚麼問題?
還是要去戶籍地所在的國稅局進行更正嗎?
這樣算是檢舉嗎?會不會害到前公司?
因為他們那邊做法也沒有問題?不想他們受牽連.
煩請有經驗的版友告知適當的做法
我不想明年再看到這種烏龍的所得啦~~~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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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之前請確定自己先作下列三件事。
1.看過置底的FAQ
2.看過文摘裡的綜合所得稅講座。
(按tab進入文摘)
3.使用/搜尋過關鍵字。
都做過的話就按10次ctrl+y刪除這段話開始發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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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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