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父母為軍教免稅身分 扶養弟弟
我的父親是國小老師 (不須報稅)
我是否可以扶養我唸高中的弟弟呢?
根據之前爬文後的感想
我原本是認為不可以申報扶養的~
但是媽媽的友人(工作包含有幫別人報稅)打到國稅局去問
當時的國稅局回答:
被扶養者就算是軍公教員工的子女
如果我是扶養自己的"親兄弟姐妹"(非堂或表)就可以報扶養
但是如果是堂/表兄弟姐妹就不可以扶養
但是我今天自己親自打去北區國稅局
他們的回答跟我原本的認知是一樣的
只要是免報稅的軍公教員工的子女皆不可被別人申報扶養
我跟我媽媽說我不可以報扶養弟弟後
他很生氣說: 怎麼別人問可以,你問就不行?? (一整個就是不信任我問到的結果)
不過也讓我很困惑,同樣都是國稅局(北區跟新竹)
怎麼人員的說法是不同的??!!
到底哪個才是正確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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